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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通知

  依据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蚌卫疾控﹝2021﹞43号《关于做好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受种者确因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我院自2021年8月20日起,可以为龙子湖区辖区内居民提供相应诊断证明。为配合蚌埠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14:30-17:00收材料(节假日休息)

  领取时间

  次周周一鉴定、周三上午8:00-12:00只发放具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的证明,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的,不予发放证明(节假日休息)

  有效期限

  禁忌证明以鉴定日期开始算,原则上一周

  申请材料

  办理接种禁忌证明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原则上三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代理人代办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鉴定材料不予退回

  申领范围

  属地以身份证地址为准,外来人员可凭居住地社区、学校等开具的属于龙子湖区范围内的证明

  领取须知

  领取时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若办理时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理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

  申领地点

  材料接收地点及鉴定结果发放地点均设在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延安路302号)行政楼一楼计免室,

  联系电话:0552-7128207

  备 注

  1. 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有呼吸道不适症状、未戴口罩及口罩有呼吸阀的患者及家属暂不接待业务办理,办理业务时请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2. 疫情期间,进入医院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安康码。

  3. 所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医院留存。

  4. 本院仅接待龙子湖区辖区内居民。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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