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5日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强化对各类重点人员免费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一、应检尽检对象及要求
(一)密接、次密接人员。密接在集中隔离点的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乡镇园区联合属地卫生院上门采样,送疾控中心检测。次密接在集中隔离的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境外来(返)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入境后的14天集中隔离期间,分别于第1、4、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本县的7天集中隔离期间,分别于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后的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建议继续在集中隔离点隔离)于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乡镇园区联合属地卫生院上门采样,送县检测基地检测。入境后的第35天、42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筛查,由乡镇园区通知其到就近的采样点接受采样。
(三)中高风险等敏感地区来(返)人员。
1.中高风险地区、存在持续社区传播的县(市、区)以及实行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返)人员实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
2.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进入我县后的前3天落实2次核酸检测,由乡镇园区通知其到就近的采样点接受采样,
3.对与感染者活动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居家隔离14天,前3天落实2次核酸检测,第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乡镇园区联合属地卫生院上门采样。
(四)省外来(返)乡人员。对于中高风险等敏感地区之外的省外返乡人员,来(返)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乡镇园区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五)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专仓作业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采样。工作人员家属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由相应的责任单位或乡镇园区牵头联合属地卫生院上门采样,或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七)进口非冷链物品接触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从业人员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八)超市、农贸市场从业人员。超市、农贸市场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相应的责任单位或乡镇园区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九)快递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外卖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乡镇园区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一)物流驾乘及搬运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和乡镇园区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二)公共交通驾驶服务人员及交通场站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从业人员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高铁站工作人员就地在采样点采样。
(十三)加油站、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油站人员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高速服务区由丰乐镇政府联合属地卫生院上门采样。
(十四)宾馆(酒店)旅社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五)饭店餐饮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六)旅游景点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七)药店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责任单位通知督促其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
(十八)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国内出现本土疫情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核酸采样及检测、转运发热患者车辆驾驶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每隔1-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医护人员、保安、保洁、护工等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院内其他工作人员每周轮检一次;在国内没有本土疫情情况下,上述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每隔3-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抽检。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内工作人员每隔1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九)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就诊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二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期间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十一)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对正在执行格力任务,且与隔离对象直接接触的医务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转运隔离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工作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家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十二)监所工作人员。被监管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场所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如工作人员未封闭管理的,每7天抽检一次。
(二十三)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福利养老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福利养老场所前,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每7天轮检一次。
(二十四)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抽样检测。
(二十五)物品及环境。物品及环境采样检测由各责任单位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责分工
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由相应主管部门或乡镇园区负责,具体责任划分按《关于印发肥西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分工清单的通知》(肥疫控办〔2022〕2号)执行。
三、采样服务
(一)采样点。全县设立16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见附件),为应检尽检对象提供采样服务。
(二)服务时间。县检测基地、县医院实行7×24小时服务,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每天8:00-17:30提供采样服务。
四、检测费用
本通知所列重点人员全部实行免费检测。采样及检测费用由采样检测机构向县防指办申报,由县防指办申请县财政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是发现疫情的最主要手段,是“四早”措施的最基本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班负责,切实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当作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首要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广泛宣传。各责任单位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将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布置到每个单位、告知到每一位应检尽检对象,引导其自觉主动接受核酸采样检测。
(三)常态化督查。
1.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园区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人群及其所在单位开展巡回督查,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应检尽检规定,按时接受核酸检测。
2.县疫防办负责对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园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县卫健委负责对采样和检测机构的服务提供情况和采样检测质量进行督查。
(四)责任追究
1.对主管部门和乡镇园区未落实通知督促和监管职责的,由疫防办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不及时改进的严肃追责问责。
2.对未按规定接受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未能及时发现或疫情传播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对应检尽检对象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肥西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马鞍山ok,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核酸检测】获取合肥核酸检测地点,核酸检测价格,核酸检测结果查询,预约入口等信息。
https://www.maanshanok.com 马鞍山ok
六安疫情防控进出最新规定(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