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起安徽救灾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于7月14日22时针对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洪涝灾害,将安徽省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当前安徽省防汛抗洪进入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持久仗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精心谋划灾后重建,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7月14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汛情通告(第8号)。
7月14日15时,长江干流汇口站水位22.10米,超警戒水位2.3米;大通站水位16.18米,超警戒水位1.78米;马鞍山站水位11.37米,超警戒水位1.37米;巢湖忠庙站水位11.16米,超警戒水位0.66米;水阳江新河庄站水位13.01米,超保证水位0.01米。长江干流大通站以上已过洪峰,大通站以下逼近1998年最高水位。通告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牢战时思维,坚决做好江心洲、外滩圩等风险区内居住人员转移安置,强化长江干流及主要河湖堤防、城市圈堤、地质灾害隐患点、小型水库和尾矿库等巡查防守,全力抢险救援,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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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气象台2020年7月15日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